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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水市生态产品价值(GEP)核算体系

浙江省丽水市 · 2019 至今 · GEP 核算报告 + 指标体系

Headline Result
全国首个市级 GEP 试点 GEP 核算报告 + 指标体系
浙江省丽水市 服务地区
2019 至今 启动时间
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技术合作单位
GEP 核算报告 + 指标体系 服务内容

丽水市位于浙江省西南部,是长三角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区、六江源的“生态枢纽”,也是华东地区的生物多样性“宝库”和气候调节“中枢”。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提出 20 年来,丽水成为浙江省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缩影:2018 年入选生态环境部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实践创新基地,2019 年被确定为全国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城市。近年来,丽水率先开展 GEP 核算创新实践和核算结果应用探索,将科学研究、实践应用和制度创新有机融合,形成“标准化核算—多场景应用—制度化保障”的递进模式,走出了一条“绿水青山”向“金山银山”转化的高质量发展道路,为全国其他地区开展 GEP 核算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。

面向需求:实现全域生态产品价值“可核算”

分类分级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清单

科学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清单,是 GEP 核算的重要基础。丽水市系统梳理生态产品基本情况,按照分类、分级、动态、服务价值实现四项原则编制目录清单:“分类”,即按物质供给、调节服务、文化服务 3 类生态产品类型和森林、湿地、梯田等生态系统类型编制;“分级”,即由粗到细分为三级——一级目录与国家目录一致,二级目录细化本地优势类别,三级目录突出丽水特色品类;“动态”,即建立定期修订机制,优先把核算基础好、权属明确、便于市场交易的产品纳入,再逐步扩展;“服务价值实现”,即目录清单与市场交易挂钩。这为有效管理生态资源、发展生态产业、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丽水市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框架
丽水市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框架:物质供给、调节服务、文化服务三大类的三级目录体系

率先开展 GEP 核算标准规范研制

作为全国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市,丽水积极开展 GEP 核算标准化工作。2019 年 8 月,发布全国首个地市级“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办法”——《丽水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办法(试行)》,明确核算原则和技术路线,构建 3 大类 15 个科目的核算指标体系,确定生态产品功能量和价值量核算方法体系。2020 年后,其实践探索逐渐推广至省级层面:2020 年 5 月,丽水发布全国首个山区市 GEP 核算地方标准《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南》(DB3311/T 139—2020)。

建立市、县、乡、村 4 级核算机制

丽水创新开展市、县、乡、村 4 级核算和定期发布机制,先后发布全国首份村级 GEP 核算报告《遂昌县大田村 GEP 核算报告》和全国首份乡镇级 GEP 核算报告《景宁畲族自治县大均乡 GEP 核算报告》,实现全域范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,打通了生态资源收储、流转、经营、授信的通道。在此基础上,丽水进一步开展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(VEP)核算,为“绿水青山”选定最适宜的保护模式和产业化开发路径。同时,丽水不断强化 GEP 核算的数据基础和智能化水平,搭建“天眼守望”卫星遥感数字化服务平台,制定遥感数据采集标准、构建生态产品信息数据库,实现 GEP“一键式”核算。

强化应用:不断丰富 GEP 核算结果应用场景

应用决定了 GEP 核算工作的价值。丽水印发《关于促进 GEP 核算成果应用的实施意见》,创新探索出 GEP 核算结果进规划、进决策、进项目、进交易、进监测、进考核、进金融、进生态补偿、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应用场景,实现 GEP 核算结果 4 个“融入”——融入战略管理、经济发展、生态监管和绩效考核,有效助力本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,取得显著成效。

丽水市探索GEP核算结果应用场景
丽水市 GEP 核算结果应用场景:融入战略管理、经济发展、生态监管、绩效考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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